来源: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 日期:2020-08-21
根据省减灾委、省应急厅8月18日13时30分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的决定,以及《甘肃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8月18日23时启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响应。
受2020年8月以来局地强对流天气影响,特别是8月16-17日连续强降雨影响,陇南、天水、定西、甘南等地受灾严重,造成2条国家高速公路、80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多条农村公路受损。省交通运输厅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公路抢险保通工作。一是由省交通运输厅派出工作组赴陇南、天水、定西、甘南等地开展现场指导工作,并针对重灾区陇南市成立陇南公路灾毁应急抢险指挥部,协同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二是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全力做好本地区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抢通保通工作。三是厅属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四是各省属公路局立即组建抢险救援队伍,未受灾和受灾较轻地区调集人员、设备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设备准备,做好赴重灾区支援救灾准备工作。五是强化路网监测,及时发布道路阻断信息和抢通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把手”在岗带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做好灾情损失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厅公路管理处)